法院判决:无效买卖,房主应退定金
明知房屋被查封,买家还是与房主签订了买房协议。可到了交房时间,房屋仍未解封。面对不能过户的房屋,买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房协议。记者昨悉,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判处房主如数返还买家6万元定金。
2007年4月,因借贷纠纷,老张的一套房屋被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去年10月,经房屋中介介绍,老李在明知该套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与房主老张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以20多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老张的房屋。
签订协议当天,老李付定6万元。等到了协议交房时间,老张的房屋仍未解封,老李则拒付余款。去年12月初,老李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老张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诉讼期间,老张的房屋被法院解封。
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对买家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法院就此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清房产的相关信息,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