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7日,董律师代理被害人在细河区法院参与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在法庭主持和各方积极努力下,调解成功。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网为公益性法律网站,以普法和自我学习提高为目的,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不保证所录文章观点正确,请在法律人士帮助下引用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阜新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