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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答疑]律师参与诉讼是否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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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立超录入  来源:  阅读:

  转录说明:该文转录于百度律师吧,宋律师为『民商律师网』站长,资深民商律师。这是在2004年4月26日宋律师作客“市民热线·法制版”的讲稿,该稿对当事人是否有必要请律师以及律师参与诉讼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对需要法律帮助,特别是准备和正在诉讼的当事人有指导意义,特录于此。

                    讲稿内容

 〔案情简介〕
  一位市民,为了一起常见的债务纠纷的官司,先后购买相关书籍、咨询了相关的专家,费了不少功夫,结果仍然败诉,合法的债权没有通过诉讼得以实现。很不明白败诉的原因。

    
案件是这样的:一对夫妻由丈夫经手写借条向他借款,期满后没还钱。在他催还款半年后这对夫妻悄悄办了离婚手续,并将夫妻共有财产都分割在女方名下。他再次要钱时,女方便说不知道借款一事,借条又不是我写的,现我们已经离婚了。男人已逃亡。这位市民只好起诉。诉讼没有委托律师代理。

    
在开庭审判之前这位市民为了研究打官司到书店买了很多相关书籍:《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婚姻法新释与例解》、《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证据法律手册》等。

    
书中的案例和对新《婚姻法》的理解指导,使他清楚的知道了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只要债权人对他们夫妻间是否有个人债务约定不知情,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一审开庭时他很诚实的承认丈夫借款前他没通知女方。法院据此判定债务是男方个人债务。

    2003
7月一审判决书下来后,这位市民又通过网上邮件向《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主编咨询过,主编回复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债务必须是债务人另一方举证。

    
二审判决为男方个人债务。

    
这位市民很迷惑:同一案件一个《婚姻法》为什么地方法官与国家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蒋月教授会有两种原则上根本不同的判案标准,而且他买的法律书中的案例,及对婚姻法理解指导所说的观点也都与主编教授的观点一致。

    
假若他没看过这些书中的案例和有关婚姻法解释指导书,或许在庭上他不会爽快诚实承认没通知女方。现实让他很后悔当初不该学习那么多法律知识。他很不服判决结果,但已是二审,他很迷茫。到咱们的律师网咨询。

    
该案中提到的法律书籍、法学家的解答都是正确的。败诉的原因不在于咨询。

                             
[
涉及的法律知识〕

1、诉讼打官司是否需要专业的知识?
    
完全需要。
    
因为现在的诉讼,十分注重诉讼程序。一般公民普遍反映或者表现出对新的诉讼程序的不适应。

2、打官司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能够通过临时学习和咨询完整掌握?
    
几乎不可能完整掌握。只可能掌握一部分。

3
、打官司需要哪些大方面的专业知识?
    
具体保护权利的法律规定、法学理论和法律原则、诉讼规则。
    
如本案中就涉及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婚姻法解释二》今年41日实施,对此之前受理的案件不适用。

4
、打官司是否需要咨询?
    
需要。

5、咨询需要向什么样的人进行?
    
律师、法学家等。

6
、应当在什么时候咨询?
    
在打算起诉或者尚没有确定是否打官司的时候,就应当先咨询。

7、打官司通过咨询是否就能够自己进行,免去律师代理了呢?
    
要根据具体情况,听取解答咨询的律师的意见:
    
对于案情简单、证据的证明力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不需要委托律师代理;
    
对于案情复杂、确定法律关系复杂、确定当事人复杂、适用法律有分歧、证据方面尚需要进一步取证论证、对方有明显的对抗或者争议的案件,应当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代理是胜诉所必需的条件之一。

8、解答咨询的律师承担责任吗?
    
目前尚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即使解答有错误,也不对最后胜诉与否承担责任。

9、咨询的用途是什么?
    
初步弄明白该走什么样的路子,是否需要打官司和打官司的基本知识等。

10
、解答咨询的答案取决于那些因素?
    
(1)咨询的问题;(2)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包括事实情况和证据情况;(3)解答者的法律知识;(4)解答者经验;(5)解答者的阅历;(6)解答者擅长的专业等。

11
、对同样的咨询,不同的解答者是否会有不同的答案?
    
完全会有。

12
、咨询有坏处,或者缺陷吗?
    
有,并且有很多。
    
常见的缺陷包括:(1)不同解答者会给你不同的答案,让判断力不完全的咨询者迷茫;
    
(2)清楚准确的解答,也有可能让咨询者产生轻视诉讼代理的念头;
    
(3)解答者往往并不能够全面掌握案件的各方面情况,给出的答案不够完整;
    
(4)解答者不可能准确预测对方当事人、法官关心的问题的重点,而给与的解答不可能适合于各种情况;
    
(5)解答者的知识、经验、关注的重点决定答案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13
、先起诉再咨询有什么坏处?
    
目前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在诉状中的陈述,内容对作陈述者一方不利的,对其有约束力,一般不能够更改;一方当事人已经承认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需再提供证据证实。所以,诉状是决定胜败的第一个关键。
    
由于当前的诉讼程序专业性比以往大大加强,非专业的诉讼行为造成的不利局面,往往是再高明的律师也不能够确保挽回的。诉讼后再找专业人士,供选择的时机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

14
、委托律师代理是否就不再需要当事人参与了呢?
    
不是。诉讼代理是一个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包括各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情况等)决定诉讼策略和实践策略的过程,是一个分工合作的过程。当事人的参与要服从于整个诉讼的目的。

15
、咨询需要缴费吗?
    
一般的律师事务所是收费的。因为律师的业务开销与工资均来源于服务报酬。律师出于公益的解答不收费。收费与否也可能决定解答者对解答的投入程度。

16、打官司是最佳方案吗?
    
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在诉讼之前往往有很多解决问题的途径。诉讼本身有风险。降低风险的有效的、基本的途径有:专业咨询、专业代理。

17、常见的诉讼风险有哪些方面?
    
(1)轻视开庭程序所导致的败诉;
    
(2)轻视举证程序导致的败诉;
    
(3)诉讼请求不当导致的败诉和权利丧失;
    
(4)债务人履行能力导致的债权人利益得不到实质保护;
    
(5)证据(包括鉴定结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败诉;
    
(6)举证责任分配情况导致的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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