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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五)-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负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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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立超 来源:辽宁阜新律师网 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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